关于给予石星妍等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

发布者:新京葡萄威尼斯 浏览次数:1074

国际学院发〔20202

20191227日晚,石星妍、娜拉、娜芳提等3名同学未履行手续即在校外留宿;1231日晚,玛丽娅同学未履行手续即在校外留宿,以上同学的行为给公寓管理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。

根据《新京葡萄威尼斯职工违纪处分实施细则》第二章第十条之规定,经研究决定给予石星妍等同学警告处分。

以上同学如对本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,认真学习,严格遵守校规校纪,争做一名合格的职工。

附件.doc

新京葡萄威尼斯 

2020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