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给予阿布达拉等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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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学院发〔201911

 

20191213日晚,阿布达拉、苏雷、萨伊德、哈米德、杜拉、刘星、尹杉、付豪、薛佳琪、芮捷、欧贝迪、娜芳提、杨梅等13名同学擅自夜不归宿,在同学中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。

根据《新京葡萄威尼斯职工违纪处分实施细则》第二章第十条之规定,经研究决定给予阿布达拉等13名同学警告处分。

以上同学如对本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,认真学习,严格遵守校规校纪,争做一名合格的职工。

附件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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